10 月 10 日,永辉超市(601933.SH)发布公告表示,依据公司与大连御锦签订的《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规定,第四期股权转让款 3 亿元应在 2024 年 9 月 30 日前完成支付。然而,截至公告披露之时,公司仍未收到该笔转让款项,购买方大连御锦未依照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已构成违约行为。
永辉超市宣称,公司已向大连御锦、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发出加速到期通知函,并且计划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由此可见,上述股权转让协议存在无法按时履约的风险。
2023 年 12 月 13 日,永辉超市曾公告,大连御锦贸易有限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购买其持有的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388699998 股(对应万达商管在 2023 年 8 月 25 日增资扩股前公司的持股数),占万达商管总股本的 1.43%,转让价格为 45.3 亿元。此次转让完成后,永辉超市将不再持有万达商管的股份。
资料显示,大连御锦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法定代表人为沈柏松,注册资本 50 万元,其主营业务为国内贸易代理等。该公司的唯一股东是北京一方明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而后者由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 100% 持股。值得注意的是,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孙喜双是王健林多年的好友。
永辉超市在后续公告中宣布,截至 7 月 26 日,公司已收到股份转让价款总计 890970179.14 元(分别为首期股份转让价款 3 亿元、第二期股份转让价款 390970179.14 元、第三期股份转让价款 2 亿元)。此次交易的剩余股份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 3639089070.93 元,剩余对应转让的股份数为 310115364 股。
7 月 26 日,永辉超市发布公告称,公司将对出售万达股份的付款方案进行调整,剩余约 36.39 亿元将分八期支付。
对于调整方案的原因,永辉超市表示,由于购买方当前存在短期资金周转难题,其正在积极处置资产以回笼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股份转让价款。
经过综合评估,该股份转让价款支付分期进度的调整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可持续经营并无重大影响。经各方协商,永辉超市拟与大连御锦、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 “《补充协议》”),本次《补充协议》调整了购买方支付剩余股份转让价款的分期进度,并补充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为交易担保方。
在违约责任及担保方面,永辉超市称,若购买方未按照补充协议约定的期限向永辉超市足额支付任何一期转让价款,公司均有权通知后续未付转让价款立即到期,并要求购买方支付相当于全部应付未付款项 6% 的加速到期违约金。